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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就诊、探视陪护最新须知

时间:2022-01-24 来源: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浏览次数:

为持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我院门急诊就诊及住院患者探视、陪护相关管理规定重申如下:

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门诊管理

      1.  进入医院及诊室时请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并主动出示身份证/医保卡、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疫苗接种信息,并配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若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门诊就诊请尽量独立就诊,如行动不便确实需要陪伴,仅限一位陪同人员;陪同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3.  来院就诊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使用带有呼气阀的口罩;医院范围楼宇内请勿饮食;非必要情况请勿摘下口罩,并按规定将使用过的口罩丢弃在专用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弃。

      4.  按照医院规定配合有序就诊,做到一人一诊室,未叫到号的患者请在诊室外耐心等候。

      5.  如您出现发热、干咳、咽痛、鼻塞、流鼻涕,眼部结膜炎、肌肉酸痛、味觉改变、嗅觉改变、腹泻等症状,可佩戴外科口罩主动或者在医务人员陪同下到发热诊室就诊。如您处于医学观察期,请于观察期满后来院就诊。

      6.  如您的健康码为红、黄码,请到巴中市(区)人民医院排除新冠肺炎后再来我院就诊。

      7.  在医院触摸公共物品后请及时洗手。

      (二)病区管理

      1.  探视管理:非必要不探视。鼓励采取视频等线上方式探视。精神病封闭病区不接受现场探视。普通病区确需探视,探视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于每日13:00前将探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体温、旅居史、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史告知病区并预约登记,每位患者同一时间段只允许一位探视人员,须在医院规定时间内探视,探视时间15:00-16:00。

      2.  陪护管理:原则上仅允许生活自理困难或病情需要的患者有一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需提供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疫苗接种史、旅居史、健康码、行程码、体温等情况于病区办理“陪护证”。

      3.  所有陪护及探视人员均需查验并记录体温、旅居史、健康码、行程码及疫苗接种史,无异常方可进入病区。

      4.  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离院,确有特殊原因需向病区护士请假,并按规定时间返回;超时/未请假者,需重新进行核酸检测。


二、预约就诊

      (一)微信公众号预约  我院实行实名、分时段预约门诊就诊,请各位患者尽量预先完成预约后再来院就诊。门诊预约途径:微信搜索“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或扫描二维码预约方式:通过诊疗服务自助挂号→选择科室→选择医生→选择时段→完成预约挂号。

      (二)其他预约方式  我院为不便于进行手机预约的老年患者等提供了现场预约、诊间预约等预约方式。现场预约:您前往我院门诊一楼自助挂号区域,可在自助挂号机上完成预约。诊间预约:您可以在本次就诊时预约下次就诊时间。


三、错峰就诊

      我院提供分时段预约服务,请尽可能避开每日上午就诊高峰,并严格按照预约时段来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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