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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用制氧雾化器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4-11-07 来源: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浏览次数: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用制氧雾化器比选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欢迎具备规定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应标。

采购单位: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用制氧雾化器比选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医用制氧雾化器1台。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3日。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3日9:00之前(北京时间)。

联系人及地址:老师:18980292789

投标资料以快递方式邮件至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尖山寺院区办公室4楼设备科。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资格性响应文件内容:

1、法人代表授权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质量承诺书;

4、供应商医疗经营资质证明文件;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承诺函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2、交货地点: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3、质保期一年;

4、技术:

(1)主机:超声雾化模块,氧疗模块,热敷模块,冷风模块一体化主机;

(2)医用制氧雾化器适用范围:供临床雾化药液用;

(3)治疗方式一:超声雾化模块,氧疗模块,热敷模块一体化同步治疗;

(4)治疗方式二:超声雾化模块,氧疗模块,冷风模块一体化同步治疗;

(5)驱动气体氧气或空气;

(6)风量控制:自动风量;

(7)温度预设范围:常温-45℃;

(8)管路技术双层加热导丝内壁夹层隐藏式独家技术,管腔通透无阻碍,刷洗无.死角安全性高:大大降低感染几率,管路清洗极为方便。药物安全性:加热导丝高温不直接裸露与药物接触,不会改变药物的性质,治疗安全可靠;

(9)温控技术管路端口内置隐藏式温控探头,温控探头无需每日安装。避免脱落或遗忘安装,避免温度失控烫伤患者,治疗过程中安全性能大大提高.温度显示:LED显示;

(10)医用制氧雾化器自带空氧混合氧气流量设定范围:自带空氧混合器功能氧气流量1L/min-3L/min可分3档氧气流量调节;

(11)水槽内水温:≤60℃;

(12)雾化频率:1.7MHz;

(13)雾化药杯容量:0-140mL;

(14)雾化时间设定范围:0-99分钟;

(15)雾化剩余时间显示方式:LED倒计时显示;

(16)温度安全管理:EAA温度探头未安装或脱落报警;

(17)整机噪音:≤50dB;

(18)雾化眼罩颜色:透明无色质地,使患者在雾化治疗中舒适无压迫感。

五、开标程序和成交标准

1、资格审查: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将组织人员根据前面二、三、四的资格与技术要求进行审查,原则是满足比选要求的最低价中标。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对中标结果将进行网上公示或院内公示。

2、递交响应文件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比选采购活动终止:

(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六、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的;

2、比选过程中做出虚假承诺的;

3、采取零报价或者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他供应商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

5、不依法签订成交合同的;

6、不按照合同约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履约的;

7、向采购单位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好处的;

8、供应商提供资格审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开标,导致开标失败的,给予批评,禁止参加该项目以后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出现前款1-6项情形,给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验收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川财采〔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不符合招标要求的进行及时更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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