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江北院区三楼维修改造及广告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4-07-07 来源: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浏览次数: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江北院区三楼维修改造及广告制作项目比选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欢迎具备规定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应标。
采购单位: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江北院区三楼维修改造及广告制作
采购内容:后附清单1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7日至2024年7月10日。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7月10日9:30之前(北京时间)。
联系人及地址
王老师:18181388277
投标资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至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23号总务科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资格性响应文件内容:
1、法人代表授权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质量承诺书
4、营业执照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承诺函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交货地点: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3、质保期一年。
4、工程量清单:见附表
五、开标程序和成交标准
1、资格审查: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将组织人员根据前面二、三、四的资格与技术要求进行审查,原则是满足比选要求的最低价中标。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对中标结果将进行网上公示或院内公示。
2、递交响应文件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比选采购活动终止:
(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六、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的;
2、比选过程中做出虚假承诺的;
3、采取零报价或者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他供应商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
5、不依法签订成交合同的;
6、不按照合同约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履约的;
7、向采购单位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好处的;
8、供应商提供资格审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开标,导致开标失败的,给予批评,禁止参加该项目以后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出现前款1-6项情形,给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验收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时不符合招标要求的进行及时更换或者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