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2023年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质量安全专题工作培训会圆满召开
时间:2023-06-12 来源: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浏览次数:
为切实提升全市精神专科医务人员安全意识、专业素养和临床技术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健委关于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相关的要求,由市卫健委主办,我院承办的巴中市2023年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质量安全专题工作培训会于6月9日召开。市卫健委副主任胥菊华出席会议,市精神卫生中心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晓,市精神卫生中心党委委员、副院长陈彦君,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精神科医务人员参加会议。
开班仪式上杨晓院长和胥菊华副主任分别进行讲话。杨晓院长阐释了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与意义,他表示,质量与安全是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工作的生命线,此次医疗质量安全专题培训和考核会议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健委关于精神卫生实际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安排,是切实提升我市精神专科医务人员安全意识、专业素养和临床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他指出,参会同志要以此为契机,加强交流学习、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有效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理论知识和实操技术水平,时刻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宗旨。
胥菊华副主任以近年来发生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恶性伤人事件为例,强调了精神卫生问题已成为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社会问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与管理工作事关社会发展全局、社会稳定和人民健康,我市的精神卫生工作存在患病人数多、人员队伍弱、康复能力低、整体通联差的问题。她要求,本市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守住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在质量安全上的底线,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精神卫生医疗服务,维护精神病患者的尊严与权益,为加快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提供坚实的社会安全和精神健康保障。
开班仪式结束后,对参会医务人员开展培训。
陈彦君副院长以立法思路为切入口,深入解读了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等各项内容,并着重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醒大家时刻警醒自身所肩负的责任与义务。
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务科科长赖华明对医疗卫生要求的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等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的定义和基本要求作详细讲解,有针对性地给出过往案例,拆解各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每项制度的要求给予指正,对现场医务人员起到警示作用。
南江县民康医院业务院长李敏讲解了精神科住院患者的风险评估与管理,涉及自杀、出走、噎食等各类大小风险,并对其所产生的相关因素、导致的不良后果及相关管理对策一一讲评,内容详尽,案例生动。
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主任罗思光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与安全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的常见问题和对策与建议两大部分入手,阐述了严重精神障碍相关概念、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随访管理与指导等内容,并以清晰严谨的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各项管理措施。
平昌县人民医院精神科主管护师任竹系统地为大家讲解了职业技能康复与估计,包括职业康复相关背景、相关概念以及康复与护理实践,其中以职业康复与护理实践为重点,详细解释了职业康复的目的与作用、康复原则、康复管理、康复评估等实践规范。
市精神卫生中心护理部主任孙容对2023年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进行了解读。根据不同类型文书的书写内容与基本要求分别进行讲解,涉及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与专科护理记录单的各项书写细节。此外,还讲解了护理文书的归档管理方法、总结精神科护理记录常见问题、找出记录错漏原因、规范精神科护理文书书写原则。
市精神卫生中心精防科科长王小平详尽阐述了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诊断、登记和报告四大方面的规范流程与措施,总结了全市发病报告存在的问题,如漏报、迟报、重复录入、流转及时性差、患者基本信息不准确,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各项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强调了责任报告单位及责任报告人的要求与职责。
市精神卫生中心慢性精神障碍女病区护士长张霞对常见护理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进行规范。涉及事件具备多样性、紧急性与普遍性,包括公共设施意外、预防性护理、患者病情变化、急诊突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并通过分级别、分步骤的方式,讲解各项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
培训会结束后,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了精神卫生质量安全知识考核。